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男邻居 > 第388章 温柔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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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陈有福在小城驻扎的时候,乔麦搬了家。

    搬家的原因,除了躲避楼下疯老太的骚扰,还有在去上海之前,她需要为自己寻觅一个安全经济舒适的窝。

    她跟阿飞商定,先给自己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后她还继续留在上海,从此就开始一个人在前沿打拼。由于陆桥帅暂时不能带走,随后的一年里,她大约要开始双城生活。

    新房在一个阁楼上。原来是一对新人准备结婚的婚房。婚前,准新娘和前男友一炮了前缘,被准新郎撞见了,于是,这婚就没结成。男人搬回父母家,就把这座满是忧伤记忆的房子往外租。

    公司里的小郑,就是这位倒霉的准新郎的哥们。听说乔麦正在找房子,就推荐了这家。

    乔麦很喜欢房里北欧风格装修,房租也不贵。缺点是房子没有电梯,六层是阁楼,加上地上车库,等于乔麦每次回家,要爬七层的楼梯,要是抗一袋子米,估计累个半死。

    这时候,陈有福给她发来他找的房子的图片。

    是电梯房。但是乔麦不喜欢房子的装修风格,仿佛人穿了盔甲一样。就那个繁琐的吊顶,像随时压下来,让人喘不过气来。

    她明白这是老陈在给她示好。但她和他交往以来,老陈买块表引出王琴的死,给陆桥帅出个手术费引来妞妞的痛骂,说过户给她湖区的房子因为妞妞的介入老陈立马打了退堂鼓。中年的爱情是什么?只是床上做爱和甜言蜜语,找别人也能给,不认真的出点血,爱情就是一座危楼。

    况且这半年房租,她又不是付不起。

    这次节前的销售已经近尾声,她的业绩提成是个很丰厚的数字。腰包鼓,不但跟人过不去,还跟钱过不去。

    于是,她选了这套喜欢的房子。以后从上海回来,为什么要提着大米爬楼呢,轻装上阵不好吗。况且,她还年轻,减肥永远是需要绷紧的弦儿。

    这次搬家,公司同事小郑出了大力。

    2

    搬完家,还需要去商场置办一些新东西,小郑也自告奋勇要当搬运工。

    乔麦要小郑去陪女朋友,她自己发扬蚂蚁搬家的精神就好。

    小郑说早就跟女朋友分手了。他嬉皮笑脸说劳动改造忘掉失恋的痛苦。

    乔麦心想,秋天瓜果熟了,落在哪个筐里还不一定,所以秋天是个分手的季节。

    这一晚乔麦和小郑去商场采购了一些日常用品,包括一个不粘锅和电压锅。重重的两大包,小郑帮忙提到车上,乔麦要请小郑去商场五楼的餐厅吃个饭。

    小郑说:姐姐,温锅饭要在家里吧,听说姐姐包饺子水平一流,我想吃呢。

    这小郑从前对姐姐也是颇有好感的,要是在家里吃饺子,怕是一起吃了嫂子。

    于是乔麦说,姐姐我累成狗,包饺子是大工程,等着我儿子回来,再请办公室的小青和小晴一起来,大家热闹热闹。五楼有一家手工饺子馆也不错,咱们去那吃个便饭。

    小青和小晴是单位里的俩姑娘,一个苗条的吃个药丸都像怀孕,另一个矮胖如地瓜蛋。两款都对小郑有意思,小郑对两款都无意。

    小郑只好跟着姐姐去五楼。

    3

    这些年,太空给中国输送了一个姓马的外星人,鼓吹人民群众喝着大茶网购,实体店主对姓马的外星人恨得牙痒痒。实体店经常挥泪大甩卖,老板娘除外。商场的人气几乎靠楼上的餐厅维持着。

    这晚,五楼的餐厅似乎家家爆满。饺子馆被告知没有座位,外面已经坐了一排等位子的食。

    小城市的人民群众穿着体面的衣服去听一场音乐会,稀罕。一个个吃货前赴后继吃的肚子圆滚滚的,不稀罕。

    小郑也没耐心为了一顿不是嫂子包的饺子等半天,就提议走走看看。于是两人溜达到一家西餐厅前,食不是很多,小郑于是建议吃西餐。

    在进屋之前,小郑的爪子不老实,轻轻揽了一把乔麦的肩膀。

    乔麦瞬间起了鸡皮疙瘩。

    对一个男人心里没感觉,身体是抗拒的,鸡皮疙瘩提醒她。有感觉,每个毛孔都是渴望。

    这种每个毛孔都生长渴望的感觉,似乎对老陈才有。他们每次见面,最迫不及待要奔向的地方,就是床。

    小郑的爪子又很快放下来了。他郑重说:提前说好,这顿算我的,你的那顿是在新家温锅呢。

    乔麦爽快答应着,化解了刚才的尴尬。

    进了屋里才发现,西餐厅的气氛真是适合情侣约会,昏暗到吃饭能吃到鼻子里去的灯光,流淌着深情浪漫的英文歌,情多浪多,昏昏欲睡。

    当然这种感觉是对乔麦而言。

    正对小郑的小心思。

    座位在角落里。小郑做东,点了一堆吃的。乔麦说太多了,浪费粮食可耻。

    小郑说吃不了打包,明早不用做饭了。

    乔麦说:好久不吃西餐,忘了哪个手拿刀哪个手拿叉。

    本来是句玩笑话,小郑当真,拿起乔麦的手来,左手刀右手叉。仿佛乔麦是个弱智的孩子,需要教一点自食其力的基本功。

    乔麦:好了好了记起来了,跟你开玩笑呢。

    小郑爪子回来,笑着说:喜欢姐姐开玩笑。

    又起身。

    乔麦拿着刀叉,做了动作:谁敢靠近,看剑!

    小郑笑着说:跟姐姐请个假,上个洗手间。

    乔麦刀叉一挥:准奏!

    小郑离去。

    4

    很快上来一盘土豆泥和色彩艳丽的沙拉。

    天冷了,乔麦喜欢热汤热水的吃。对沙拉和土豆泥实在没啥兴趣,所以她首选饺子馆,而小郑会喜欢吃气氛的西餐厅。

    乔麦在视线能及的范围内,看到一对对情侣窃窃私语,连说话都掐半截,她有点后悔听了小郑的建议来这里,也许他们该去吃顿火锅,一身大料味道。等会儿菜上来,赶紧吃完,回家还要收拾东西。

    搬家虽然累,燕子衔泥垒个窝,却是充满乐趣的。

    乔麦耳朵里收集了一首老的英文歌:killingmesoftlywithhissong(直译:他的歌声温柔杀我)。

    那是自己新婚时经常听的英文歌。那时候,坊间还流行那种小录音机,致礼喜欢宅,乔麦就在每个黄昏带着小录音机耳朵里听着英文歌散步。她在新婚里就感到孤独,但从未想着与致礼分开。后来,她真的和致礼分开。

    她和老陈相好,爱的痴缠,从未想过和他分开,如今他们好久不见面也已经习惯。搬个家,陪在身边的雄性动物是小郑。

    她一边听着这首老歌,一边把玩着刀叉。

    有人的气息靠近她。

    不知为什么,她立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是上帝给她的一件敏锐礼物。

    她猛地一抬头,看见一张男人的脸。

    那是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肤色黝黑。眼神不可捉摸。

    乔麦以为是服务生。但是他手上没有拿什么。难道是他走错了地方吗?

    那人对着乔麦喊了一声喂。四目对视的一瞬间,那男人的眼神有点躲闪。

    忽然,男人伸出手来,一巴掌照着乔麦的脸劈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