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灭家之仇
这样一来,也难怪王雪问:“你前几天还跟胡朓同桌吃饭了?你怎么能啊你?看把你哥给气的!你跟那种人同桌敬酒?”
说得不错!有灭家之仇的人,怎么能好好儿同桌吃酒呢?那么,对于酒店里的情况,林亦宸就要重新估计了!
如果丫丫知道胡朓的身份,还能同桌应酬,之后又出现如今的走向……林亦宸觉得自己被设计了!丫丫是拿住了他的自尊心,故意涉险,设计林亦宸生气,帮她整胡朓!可笑林亦宸居然还真的上钩了!
林亦宸气冲斗牛,一步跨过去,准备踹门!
侦探们对这个情况下很习惯啦:一般捉奸捉到最后都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嘛。不过还有一点必要的防范措施他们也要照规矩给林亦宸说了:“老板,克制啊!别闹出人命啊!不然公安来问话,我们也不好说谎的啊!”
林亦宸鄙视的斜了他们一眼,觉得他们简直是污辱他。他怎么可以跟那些捉奸暴怒激情杀人的俗人画一等号——不过他现在确实也真的是很想杀人就是了。
他去敲门!——此时应该配上雪姨:“某某某!开门开门!某某个贱人我知道你在家!你有胆偷人没胆开门!”那莫名的RAP节奏。
不过林公子的逼格在。他做不到这样LOW逼的事儿啊!照理说作为一个大男人,他应该是举脚踹门比较合适,比较配合他的气场。不过他觉得举脚踹门对他来说都太LOW……何况以他的体格和那门的体格比较,他也不一定踹得开就是了。
所以最后林亦宸还是按照很符合他身份的方式,“哒、哒哒”的敲门。但是敲的声音里确实带了怒气——因为他发现敲门,手也会疼!
林亦宸实在是养尊处优惯了。丫丫让他手疼,他这帐也要算到丫丫头上!
丫丫在房间里打了个喷嚏。其实她真的没有故意让谁手疼,尤其是林亦宸……她也真是委屈躺枪。
听到门敲响,丫丫甚至不知道这是谁来了。还以为是快递呢!
因为有的快递赶时间嘛,敲门声就会比较粗暴。现在门口的声音也粗暴呢!
王雪打开门,倒是一呆:“这是……林公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亦宸冷着脸,愤怒的从她身边擦过。他的气场逼得王雪退了一步。
林亦宸进了房门,把丫丫给吓呆了。林亦宸先不管她,火速在旁边扫视——咦,奇怪,怎么没有奸夫?
林亦宸找来又找去。真的没有野男人!这里根本就没有别人!
倒是丫丫把那只狗护在了身后。林亦宸从来没有见她这么害怕的表情。她真的要哭了:“……跟狗没关系的。”她向林亦宸哭述。
“呃那个……”王雪很识相,“你们先聊,我想起有个东西没买……”
说着含糊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的话,她退出去了,把房门给他们带上。
林亦宸跟丫丫对视,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才好了,脑中倏然滑过的一个想法是:该死!她的奸夫不会就是这只狗吧……
侦探在外面等着,先站着等、然后点着烟等、然后蹲下来等。边等边寂寞的想着:这人生啊真是寂寞如雪。赚点钱不容易啊!有钱的大爷进去了,怎么半天没出来呢?莫不是小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了吧?
“出来了!”小夫妻终于出来了!时间嘛,比吸一支烟长、比床震一次短。但考虑到有人是“三秒男”,也不是不可能的……
侦探想跟上林亦宸,作为小跟班陪个笑脸、搭个话、探听一下……毕竟他们也是有好奇的!他们实在很想在丫丫脸上找个草莓印什么的,不过只找到泪汪汪的红眼眶,还有她怀里的一只老狗。
是的!她一只养了一只狗。现在这只狗已经很老很老了,路都走不动了,要靠她抱着。所以哪怕是重口味的说,它也不可能是她的情夫。
这长久以来,丫丫会定期去一个地方,实质就是探访这只狗的。
丫丫在跟林亦宸签契约之后,就把这只狗托给哥嫂代养了,这才放心的到林亦宸身边生活。侦探情报没有到位,还以为她是探情夫呢!现在侦探还想凑上来,林亦宸一记眼刀就扫过去了,意思是说:我没找你们算帐就好了,你们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侦探吓得立刻退却了。其实现在丫丫也想告退。但是林亦宸不让她走啊!
她现在是林亦宸的重点锁定目标。林亦宸并且在碎碎念她:“你什么意思?怕我连狗一道欺负,所以你把狗留在哥哥家里,自己来跟我住就好?我是什么人?我有这么没格调吗?我欺负一只狗?”
这是一只母狗,名叫婷妮,脾气看起来比丫丫坏多了。林亦宸在那边碎碎念,丫丫选择忍!而婷妮翻了个白眼,呼噜了一声。
看!看!难怪丫丫对婷妮采取保护措施啊!你看林亦宸这样碎碎念,她都受不了了。如果当初小婉对她干点什么、或者林雨菲拿她开刀,那战争岂不要升级?
可惜婷妮年老体弱,才那么一呼噜,就引发了气喘!呼吸都吸不上来了!
“啊啊啊!”丫丫立刻慌了!“去宠物医院附近有没有宠物医院!”她下令!“叫计程车!”继续下令。
林亦宸无语了都!谁说她温婉有眼色的?该指使人的时候照样不气啊!
看着那只老狗艰难喘气的样子。林亦宸先咽下这口气。靠!他自己才是最能忍的人!他还真的先把狗送去宠物医院!简直是圣父啊一枚。
医生给婷妮打了一针,它呼吸平顺了,并且沉沉睡去。
医生说药效作用,婷妮会睡五到七个小时,最好不要打扰,让她休息。
林亦宸带着一人一狗回酒店。路上丫丫体力不支,林亦宸就接过狗来抱着。
进了房间之后,林亦宸很自然的回过头来:啊那谁,我把那啥啥拉在电梯了,你过去帮我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