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秦先生,闪婚而已 > 第一百一十六章 秦郅诚前任
    说到底,不过是他们都背负太多,又压力太大,选择了各自更好的生存道路。

    叶璇安静很久,静静点了点头。

    秦郅诚抚她脑袋,“怎么,心情不好?”

    叶璇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这是秦家的家事。但正因为是秦家的家事,我好像才可以从更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些。……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你们的家庭都不该因为另一个家庭的破碎而变得更加分崩离析不是吗?”

    秦郅诚轻微偏了下头,“你可以继续说。”

    “我的意思是,无论秦家和许家有什么渊源,受到伤害的也不该是大哥大嫂,不该是你,不该是周女士,更甚不该是培培,不对吗?”

    培培何其无辜。

    苏馨安又何其无辜。

    他们却要被迫承担着那场意外所导致的恶果,就连当时还没出生的培培,也要背负着一生。

    本就不该是这样的。

    或许叶璇没爹没娘,所以没心没肺,所以没道德没良心。

    秦郅诚又再次轻轻吻了下她的眉心。

    “其实你说的没错。”

    他说,“这些事,本就和他们无关。”

    叶璇补充,咬文嚼字,“也和你没关。”

    秦郅诚安静几秒,看着她,“嗯,也和我没关。”

    叶璇说:“既然无论如何都要走完这一辈子,我希望我们都能走大道。正大光明的大道。”

    他们没有任何罪。

    不该背着债过一辈子,辛苦的,拼命的,替别人走那条赎罪的小路。

    秦郅诚低头,轻轻搂住她纤细的腰身,“你是我的人生导师?”

    叶璇仰头,笑。

    “我是你的妻。”

    下一秒,视线被手掌覆住,宽厚温热的触感将她包覆。他声线低哑温和,“也是挡在我身前的,我的英雄。”

    很逗乐的一句话。

    叶璇觉得他又在调侃自己,“我是穆桂英,你是杨宗保?”

    秦郅诚一哂。

    “你是叶璇。”

    是,她是叶璇。

    所以她没有穆桂英那样的豪情万丈,意气风发。她的心其实很小,很柔软。

    她渡不了所有人。

    她只想渡眼前人。

    他比谁都好,他比谁都值得活得更好。

    ……

    冬去春来。

    过了大半个月,年初的第一件大事,诞生。

    昆仑RC729三测结束,评审通过。

    进入了正式的临床检验阶段。

    叶璇和唐虹交叉选择,最后将定点检验选定在了全国十三个城市,北平的定点最多,有四个独立设施检测,也同样对每位病人做了针对性的盯点检验,只等结果。

    这对于昆仑来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也是对她们这半年来努力的最好验收成果。

    唐虹和叶璇依旧谨慎,没有半路开香槟,愈加认真等待着几方测试的结果。

    秦郅诚开年会议很多,两人大半个月几乎都没有见面的机会。

    所以等到有见面的机会,他们便互发了消息。

    秦阎王:二十分钟后,向晨去接你。

    叶璇:收到,秦总。

    秦阎王:不是公事。

    叶璇:那是你想我了?

    叶璇期待着某人看到这句调侃后的反应,忍俊不禁。

    过会儿,对方才回,也不知中间是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斗争。

    秦阎王:是。

    叶璇:知道啦,秦先生。

    向晨来接她的时候,带了不少东西,都是秦郅诚出差时给她带回来的礼物。

    叶璇看花了眼,忙叫停,“秦总在哪儿?”

    “刚结束一个会议,这就要出来了。”向晨剥着碧根果,吃得乐滋滋。

    到了会议前厅,叶璇坐在车内没下,等着秦郅诚出来。

    不多时,五六名男士一并走出。

    秦郅诚是站在右侧的前方,左侧有个瞧上去年岁大几分的中年男人,笑意满满拍着秦郅诚的肩膀。

    又过了几秒,厅内走出来位女士。

    女人短发,红唇,手上还抱着件西装,等对方将那件西装递交给秦郅诚手上时,叶璇才认出那是秦郅诚的衣服。

    女人有点眼熟,好像还跟秦郅诚蛮熟,笑吟吟仰头跟秦郅诚说着话。

    道别过后,秦郅诚走来,进了车内。

    叶璇还没跟他打招呼,就瞧见秦郅诚将那件西装外套随手丢在了一旁。

    他的心思只在她这里,上来就握住了她的手,低语问着,“冷不冷。”

    叶璇失笑,“美女送的衣服,秦总这就扔了?”

    秦郅诚:“看见了?”

    “是呀,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叶璇这话里可没有半点酸溜溜的语气,因为她知道秦郅诚跟对方肯定没什么,所以更像是一种调侃。

    没成想,前排的向晨突然幽幽道:“叶经理你心就这么大。”

    叶璇:“嗯?”

    “您就真不怕秦总跟那女的有什么啊。”向晨贱兮兮的,“他俩可认识好久了呦。”

    叶璇笑:“要他们真有点什么,你老板现在还能跟我有点什么吗?”

    秦郅诚淡淡看了眼前排的向晨,对方嘿嘿一笑,终于不敢再犯皮。

    回到公馆,还没进门。

    她就被秦郅诚抵在门上亲吻。

    即使入春,周围仍是很冷的,冷气和他的炙热将叶璇包裹,冷与热的极致交织,她在秦郅诚的怀里瑟缩了下,轻哼。

    开门,脱鞋,脱外套。

    一气呵成。

    叶璇被秦郅诚单手搂着腰肢抱到沙发上,她抓着他的衣领,被他亲得险些呼吸不了,“秦郅诚,每次被你亲的时候我都恍惚觉得……你想吃了我。”

    不是暧昧含义的吃,是真的吃。

    因为秦郅诚真的好喜欢啃她。

    唇上,肩膀上,哪里都是他咬的痕迹。

    属狗的简直。

    秦郅诚亲她的红唇,“这次可以你来吃我。”

    叶璇忍俊不禁。

    他总有冷幽默的能力,无论何时何地。

    明天两人都要工作,浅尝辄止,两次结束。

    秦郅诚很贴心的替她洗澡,给她换好了睡衣。

    别看这人冷心冷面的,但在床上却是个服务型,叶璇一直觉得他很体贴。

    结束后两人都穿着整齐,她看着秦郅诚给她在厨房煮面,突然脑袋里闪过刚才那个女人的画面。

    她终于知道那个女人为什么那么眼熟了。

    她在宗闫的酒吧见过那个女人。

    短发,红唇,清冷的面庞。

    叶璇后知后觉,慢慢回忆起秦郅诚和那个女人刚才的在会议厅外的举动。

    他们关系好像的确很熟络。

    而且不同于杜莘的那种熟络,女人对待秦郅诚很明显就是女人对男人的态度。

    难不成……

    她是秦郅诚某个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