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秦先生,闪婚而已 > 第三十七章 特别难哄
    秦郅诚侧眸。

    “喜欢?”

    “喜欢。”叶璇点头,“很好吃。”

    让她总想起小时候在寺庙里吃的斋饭。

    小时候总吃不饱,到了寺庙,有了香喷喷的米饭和面条,还有绿油油的菜丝,每顿饭都能吃得很撑。

    因此小小的叶璇很满足,每天也都很期待吃饭。

    秦郅诚淡淡颔首,目视着前方,看不出情绪。

    深沉的像一块墨,化不开。

    “虽然不知道秦总因为什么事情而消沉,但,”叶璇递给他一瓶餐厅里的山泉水,语气温和,“清醒一点,秦郅诚。”

    她的语气很正经。

    也是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叫他的全名。

    秦郅诚低眸,看向那瓶水,又缓缓抬眸,看向她。

    “我很清醒,叶璇。”他边说,边接过这瓶水。

    听见他一如既往的沉稳声线,叶璇笑了,“秦总还真是泰山崩于前也不改色,都消沉成这样了,还能这么镇定。”

    秦郅诚不置可否,“没有什么需要我调动情绪的事情。”

    叶璇:“一件也没有?”

    秦郅诚想了几秒。

    “有。”他面无表情,“六年前,你第一次同我出差,把我带去的消毒床单当浴巾用,我因此在沙发睡了两个晚上。”

    “……就没别的吗?”

    “五年前,你开车带我去产业园,当街追尾,因为五百块跟对方纠结了半个小时,会议因此没赶上,被沛鑫抢了先机。”

    “……”

    她就多余问。

    毕竟那时候还是职场新手,一到关键时刻就紧张,容易手忙脚乱。

    现在突然回忆杀,叶璇选择装死。

    秦郅诚见她不回话,淡声道:“怎么不躲着我了。”

    叶璇知道他是在问这几天在公司里的避嫌,安静几秒,官方回答:“现在正是舆论高发期,在公司里自然要跟秦总避开一些距离为妙。”

    “怎么不跟向晨避?”

    “因为没人怀疑我跟向晨有一腿。”叶璇提唇微笑,用坦白来阻止他的刨根问底。

    秦郅诚看了她三秒,淡淡“哦”一声,“原来别人怀疑你我有一腿。”

    “……”

    这难道是什么秘密吗?

    这不是腿往致和一迈,耳朵里就能自动接收到的八卦爆料吗?!

    叶璇停顿,又补充道:“不过我也习惯了,大家还说我跟陈董事有私情,去年因公出差是为了去香江给他生孩子。”

    “陈董事的女儿比你大。”

    “是。”叶璇云淡风轻,“所以他们还专门给我的这份‘感情’加上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忘年恋。”

    秦郅诚好像轻笑了下,很淡。

    他做派正板,身型也总是很正,像寒风中的白杨。

    叶璇双手撑在栏杆上,轻叹了声,悟透真理:“看来我的糗事,是可以调动秦总情绪的最佳方法。”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

    但这一刻,他们都不约而同,默契想起了此前叶璇的更多糗事。

    没什么职场白骨精,多少年前,也不过是个被打下来七次策划案,气得在公司消防通道里哭出鼻涕泡的傻姑娘。

    黑沉雾霭的夜里,听得一声很轻很淡却格外清晰的,平稳的笑。

    叶璇也低头,笑了。

    她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不得不无奈挽尊,“如果是在笑我刚进公司那件糗事,我不得不挽回一下形象,当时的确没控制住。”

    “嗯。”

    秦郅诚应,“理解。”

    “理解什么?秦总也……哭出过鼻涕泡。”叶璇难以想象那个画面。

    “这倒没有。“秦郅诚淡定讲,“是培培。”

    在家拼千年隼的培培,突然打了个喷嚏。

    他小眼快斗到一起,盯着小鼻子指起来,“奶奶,泡泡。”

    周女士大惊小怪,连忙拿纸摁着脑袋给他擦,“哎呀,脏小孩!跟你叔小时候一模一样。”

    ……

    叶璇今晚是吃饱了。

    但秦郅诚好像没有,所以她又嘱咐司机去往百朝路。

    路上向晨跟叶璇分享着山里红吃。

    向晨挑挑拣拣,把看起来最红的果子拿出来,塞到叶璇手心,“我还是第一次吃没有裹糖衣的山楂呢。”

    她接过,揣进兜里,“正常,城里小孩吃到的几率的确不大。”

    向晨疑惑,“叶经理不是北平人吗?”

    叶璇顿了下,笑:“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人。”她捻着手中山里红,“但小时候,经常会摘这些东西吃。”

    她小时候皮实得狠,上蹿下跳还会爬树,每次把山楂红洗净之后还跑去殿里给观音吃,站在供桌前放一个,自己从口袋里拿出再吃一个,美其名曰分享。

    年纪小,师兄们都笑,说她顽皮但心净。

    她没有父母,但幸而遇见了一群很好的人。

    回想起曾经的寺庙时光,她偏头,望向车窗外。

    覆膜的车窗映光,衬出后排男人的清沉面孔。

    到了日料店,依旧是熟悉的寿喜锅和烤烧鸟,因为有向晨在,老板又多加了些菜。

    可还没吃多久,向晨就提前走了。

    寒冷的冬,窗户蒙上厚重雾气,像磨砂玻璃。

    和煦暖屋里,热腾腾的锅咕嘟煨着奶白豆腐,声响治愈。

    叶璇坐在秦郅诚对面,给桌上的空杯倒热茶,她轻声问:“要不要尝尝布丁?”

    秦郅诚淡淡看她,“你在哄孩子?”

    “……”

    叶璇心想,你可比小孩难哄。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和杜莘大吃大喝,还喜欢去吃自助,一吃吃十几盘肉,觉得很有得到的征服感。”她说,“刚才您都没吃什么,现在再好好吃点吧。没准儿吃完,心情就会更好了。”

    秦郅诚这人,不抽烟不嗜酒,每天规律的像个机器人,没有什么情绪发泄的地方。

    想想,也挺可怜的。

    但在叶璇看到秦郅诚灰色衬衫袖下,手腕那块百达翡丽,默默收回同情心。

    老板谭嗣过会儿不忙,拉了把凳子过来,看到秦郅诚就知道,笑:“什么情况啊,今天这日子,你居然回来我这儿,怎么?被催婚了。”

    叶璇起身,借故要走:“我去外面坐坐。”

    秦郅诚轻微抬手,按住她的手。

    “坐着。”

    叶璇一顿,谭嗣冲她点头,笑:“唠唠家常损他几句而已,没必要走。”

    “我妈今天还给我打电话呢,说去周女士家里看见许娴了,问我你俩是不是要好事将近,让我提前跟她说,她好备礼。”谭嗣将店员送来的第一份布丁随手挪到叶璇那边,接着再说。

    “看这架势,许家那边是打算逼你上梁山?”

    秦郅诚身型挺拔,喝口茶,没说话。

    “要我说,也真是没下限,这些年跟疯了一样向秦家索取,你大哥大嫂忙得这么些年都没回国,你这边竟是也不放过,怎么的,是要秦家卖给她家为奴不够,还要你当她女儿的奴?”

    “更何况,许娴有多疯谁不知道。”

    谭嗣想起都觉得无语,“前年老贺生日,那姑娘不过想找你要个联系方式,当场就被她甩了杯热水上脸,半张脸都毁了。孙家的千金,年华正好,日后择婿都成问题,当初你摆平多久才彻底把那烂摊子摆下来……”

    “去年就更别说了,培培的早教老师,来家里不过三次,就因为穿了个裙子,当场被许娴扇了几个耳光,说她要勾引你……后来你回来,连着你一起打,花瓶直接往你脸上砸,你那伤两个月才好吧?”

    “要不是我当时跟你一起过去,都没看到许娴那么疯的一面,她纯有病,那个眼神凶的要吃人一样,你要是真娶了她,她不得天天咬死你……”

    谭嗣话到这,半止,看向正专心吃饭的叶璇。

    他托腮,笑眯眯:“好吃吗,叶小姐。”

    叶璇微笑,“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谭嗣也笑,又叫来服务员多上三份。

    叶璇自觉左耳进右耳出,埋头吃着。

    大概是吃的太过认真,秦郅诚把自己面前那碗也给了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