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我的身体有怪事 > 第一百三十四章 终场
    在礼堂窗户的位置上,一个全身隐没在黑暗中的男子正一脸炙热的看着台子上的白布。

    准确来说,是用炙热的眼神看着白布下面的东西。

    看着礼堂前的钟表上,秒针正在不急不慢的走着,这对于于龙来说,这可真是度日如年。

    于龙得了一种罕见的癌症,这种癌症在世界上仅有两例,其中的一例,在上个月已经死了!

    这种癌症经过很多的专家教授都曾经来诊断过,这些人毫无办法,只能让自己等死。

    但是于龙也是从草根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这些年什么困难自己没有遇到过,放弃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本性,所以于龙一直在寻找,寻找一种能够治好自己癌症的办法!“

    就在上个月,自己在一个好朋友的面前听到了这一个消息,在今天这里,有一道菜,能够让人得得癌症治好的菜,自己虽然不信,但是看着自己的好友拿出了一大半的家财来换取这张门票,于龙也是由于了许久,这次将自己的半数家财全部投入了这里。

    你永远不会理解,一个即将站在巅峰的男人,却突然不得不面对死亡的时候吗?

    那种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命的渴望,值得自己用任何的东西来换。

    现在,台子上就是能够治好自己癌症的东西,只要将整个东西吃掉,自己就能获得新生。

    于龙已经等不及了,他自己能看到,这台子上的东西就是一个人,吃人,于龙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甚至,心里还隐隐有着渴望与兴奋。

    “嗯?”正当于龙兴奋的时候,一道人影慢慢的走了过来。

    这让于龙十分的疑惑,自己的好友正坐在离台子最近的地方,两眼放光的看着台子白布下面盖着的人,自己又不认识其它的人。

    我看出于龙心里的疑惑,不过我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凑到于龙的面前,说道:“能不能借你的位置用一用?”

    于龙很疑惑,下意识的向一边挪了一挪。

    我道了一声谢谢,向着窗边走去。

    就在我与于龙肩膀相互错开的一瞬间,于龙的身上骤然冒出一股阴冷的气息。

    这种气息很熟悉,不用想都知道是阴魂的气息。

    于龙养鬼,这是在他开始做生意那天开始的。

    凭借着这只鬼,自己在商战上无往不利,横扫了那个圈子的所有竞争者,对于自己而言,这只鬼恐怕要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亲。

    就在刚刚,这个男子走过来的时候,自己就发现自己身体里养的鬼突然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并且在男子走过去的瞬间,自己养的鬼直接从自己的口袋里冲了出来,对着男子冲去。

    看着这只满身阴气的鬼冲过来,我丝毫没有紧张,反而眼睛一亮,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只小鬼。

    这只鬼身高不过一米,身上穿着一种花花绿绿的衣服,满脸鲜血,嘴里长着细密的獠牙,看起来十分的恐怖。

    不过,我在意的还是这只鬼身上那浓郁粘稠的煞气。

    这种煞气只有鬼魂杀人之后才会沾染,现在这只鬼身上竟然已经到了浓郁的化不开的地步,可想而知这只鬼杀了多少人。

    养的鬼杀了无数的人,那养鬼的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善茬,这也是我选择这个人当做突破点的原因。

    眼看着这只鬼冲过来,突然,在礼堂的最上面,一个白色的东西暮然亮起,原本冲过来的小鬼陡然发出一声尖叫,原地顿时刮起了一道阴风。

    这股阴风刮起的十分的突然,而且风力很强,更令人吃惊的是,在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声尖锐刺耳的惨叫声,这种声音的出现顿时将屋子里所有人的视线全部吸引了过来。

    这些人中哪一个都是人老成精的人物,有的人甚至也养鬼,听到这种声音哪里还不知道这是有人将自己养的鬼放出来了。

    “蠢货,在赢家的人面前放鬼,这不是找死嘛!”

    “哼,这只鬼看起来杀了不少人,煞气都浓郁成了这样,这真是便宜了赢江那小子,这拘魂铃又增加了一分功力!”

    大厅里的话顿时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赢家?

    在中国这中姓氏并不多,最熟悉的还是要数秦始皇的年代,但是从秦破灭,这赢姓一族便消失了,难道这赢家是先秦时候的赢家?

    不过,我也弄明白了一件事情,这头顶上的这件东西叫做拘魂铃。

    这件东西的威力确实很恐怖,就算是无面也差点着了道。

    经过这于龙身上的鬼魂这一闹,原本大家的视线开始放在这空中正在嘶吼的鬼魂上。

    就算是在天台上,赢江也将视线放在手上的屏幕上,看着屏幕中的一团黑色的影子,说道:“这个鬼魂实力还不错,但是在我们赢家祖传的拘魂铃下,无论是多强的鬼魂,都会在我这拘魂铃下魂飞魄散。”

    于龙此时慌忙的向着天花板上看去,脸上露处焦急的神色,慌乱的叫道:“快回来,快回来!”

    周围的人看着这一幕,没有任何的人上前,看着于龙焦急慌乱的神色,他的那位好友慢慢的将身影隐没在黑暗中。

    “这于龙用这只鬼杀了多少竞争对手,呵呵,也算是罪有应得!”

    现在我的目的已经达成,我看着屋子里的人开始变得混乱起来,我趁机直接在窗户边上轻轻一撞,直接轻巧的跳出窗户,在下落的瞬间,用力抓住阳台的一个角,向着另外的房间阳台撞去。

    “砰!”轻轻的一跃,我直接跳到了礼堂的旁边房间。

    这是一间小型的护士站,里面并不是空空如也,而是有两具光溜溜的尸体,一男一女,看来是一个医生与护士。

    我向前看了一眼,顿时一愣,这两个人还抱在一起,活脱脱的一对亡命鸳鸯,我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这两个人的表情。

    惊恐,惊悚,眼睛睁大,目光早已没有了焦点,我不禁皱眉,这两个人是活活的被吓死的。

    至于是什么人吓得,看着这两个人身上弥漫的阴气就知道,是鬼吓得。

    “看来,这个家伙身上还养着一只鬼!”

    我喃喃自语。

    不过也难怪,这个家伙既然有拘魂铃这么强大的法器,那么养鬼也很正常。

    这一幕也告诉我,接下来要小心了。

    我小心的从这间房间里传过去,来到了外面。

    走廊里依旧是空荡荡的没有任何的人影。

    但是我知道,在某个地方,可能有人在注视我。

    不过,在我快要走到楼顶的时候,依旧没有任何的异状。

    我悄悄的将天台上的门悄悄打开,视线便落到了楼顶上的两道人影上。

    一个男子手里端着一杯鲜红的酒,正在闭上眼闻着手里的杯子,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

    这个时候,在一边,一个中年管家模样的男子正在弹着钢琴,正在深情的演奏着,两个人似乎是沉浸在音乐的世界。

    这一刻,我似乎看到了两个对音乐有着疯狂热情的音乐狂,正陷入音乐的海洋里回荡,翻腾。

    这一刻,我的心里陡然升起中一种感觉,我只想说。

    只想说,你们接着沉浸,我可准备动手了。

    我灵巧的从门口跳了进来,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我可以肯定我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

    但是,就在我的脚落在地上的一瞬间,原本正沉浸在音乐世界的两个人瞬间睁开了眼睛。

    “我叫赢江,你在临死之前知道我的名字,应该是很荣幸!”赢江将杯子里的红色液体倒进了嘴里,露出满足的神色说道。

    我摇了摇头,说道:“死的应该不是我!”

    “哦,难道死的还会是我?”赢江听到我的这句话,嗤笑一声,摇了摇头,似乎是感觉从我嘴里说出的这句话是有多么的搞笑。

    高于早已经停下了手中的键盘,优雅的站了起来,走到了赢江的后面,将手中的一张纸轻轻的递给赢江。

    赢江慢慢的将嘴边鲜红色的东西擦掉,直接将餐桌上的桌布一把掀开。

    随着桌布的掀开,下面的东西也映入我的眼里。

    “小嫣!”

    果然是小嫣,我不禁向前走了一步。

    但是这一步踏出,我眼睛微微一眯,再缓缓的将脚掌抬了起来。

    我仔细的看了看我前面的地面,随即冷笑:“怎么,就拿这来招待人?”

    赢江眼睛也眯了起来,缓缓的说道:“你什么时候是人了,难道你也想要来分这一杯羹!”

    我笑了笑,说道:“吃肉倒是可以,但是吃人却不行,而且这上面还是我最重要的亲人!”

    我说着,直接向前走去,来到了餐桌边,毫无忌惮的将小嫣抱了起来。

    赢江看到我的动作愣了一下,似乎是自己还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会这么大胆,竟然敢在自己的面前抢东西。

    而且已经落到自己口袋里的东西。

    “呵呵,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将我的猎物带走,我实在是不知道该夸你胆子大,还是自己作死。”赢江眼睛瞬间变得阴沉了起来。

    以前在赢家,自己可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这还是地第一次有人在自己面前这么嚣张。